還建房,與建房、統建樓同義。我國改革開放發展到一定程度后,部分經濟發展快的城市對周邊郊區進行城市化建設改造。
為統一規劃市政建設,需要對城市郊區農民原建住房進行拆遷,為妥善安置拆遷群眾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計劃地統一建房分配給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這種住房,稱為還建房或統建房、統建樓。
還建房與商品房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以貨幣交易的形式購買,而還建房主要是以補償形式取得。
2、土地性質不同:還建房是政府劃撥土地興建,土地性質為劃撥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讓地。
3、交易稅費不同: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
擴展資料
1、商品房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
2、商品房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屬于“小產權房”
3、商品房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還建房
法律分析:還建房和商品房的區別: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通過貨幣交易的形式來購買的,而還建房主要是以補償形式取得;2、土地性質不同:大多數的還建房是政府劃撥土地去建造的,土地性質為劃撥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讓地;3、交易稅費不同: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以貨幣交易的形式購買,而還建房主要是以補償形式取得。
2、土地性質不同:還建房是政府劃撥土地興建,土地性質為劃撥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讓地。
3、交易稅費不同: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
擴展資料:
1、商品房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
2、商品房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屬于“小產權房”
3、商品房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還建房
還建房與商品房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取得方式:商品房是以貨幣交易的形式購買,而還建房主要是以補償形式取得。
2.土地性質:大多數還建房是政府劃撥土地興建,土地性質為劃撥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讓地。
3.交易稅費: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
還建房與商品房這兩種房子在現在市場上的競爭是比較激烈的,而這兩種房子他們之間究竟有有哪些區別呢?許多用戶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因為沒有分清楚商品房與還建房之間的區別而走了許多的冤枉路,還為此花費了不少的金錢。
還建房與商品房這兩種房子他們之間是幾乎完全不同性質的兩種房子。在性質以及辦理手續方面都是不一樣的。那么他們之間的區別詳細的有哪些呢?在下面小編就將為用戶詳細的介紹關于這兩種房子之間的區別。
商品房,一般指的是由開發商拿下地皮之后所開發的樓盤,正常繳交各類稅費,能辦得出“五證兩書”(開盤時可看到)的。
而還建房,更多的是指土地為集體所有,比如拆遷時是以村為單位,土地歸村有而不屬于個人。這類房子在交房時是不能馬上辦出兩證,只有在兩年或五年內才能辦出房產證,而土地證除非由村委負責人去土地局進行分割成個人小證。部分還建房在交房很久之后都一直辦不出兩證的。
其實說簡單點,商品房就是指開發商拿下地皮后所開發的樓盤,可以進行買賣的,正常繳納各類稅費,五證兩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俱全的可以立即辦理房產證的商品住房。
還建房是指我國改革開放發展到一定程度后,部分經濟發展快的城市對周邊郊區進行城市化建設改造。為統一規劃市政建設,需要對城市郊區農民原建住房進行拆遷,為妥善安置拆遷群眾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計劃地統一建房分配給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
還建房與商品房區別之——性質不同
還建房其實絕大多數是指這一塊土地是為集體所擁有,就比如說在拆遷時,以村為單位,這些土地就不是為個人所擁有,而是為集體所有。而商品房它一般是指由開發商在拿下著一塊地皮之后,在這塊地皮上面所開發建造的樓盤,著類房子它是屬于個人所有而非集體所有。
還建房與商品房區別之——辦證不同
還建房它由于是集體所有的,所以這一類的房子在交房的時候,是不能夠馬上就能夠辦理處兩證,而是要等到兩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內才能夠辦理出房產證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證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負責人去到土地局,將集體證明進行分割成一個個的個人小證。有的即使是你已經把房子買了,但也是辦不下來兩證的,所以買還建房的風險要比商品房的要大。
商品房它是個人開發的樓盤,這樣的房子只要是在正常的繳納了各類的稅費之后,就能夠順利的辦出五證兩書。不會出現以上的問題。
還建房與商品房區別之——取得方式的不同
還建房是通過拆遷補償的方式所得到的,而商品房則是通過個人購買所得,而且在上交稅款上面也是不一樣的,還建房在交易的時候是還需要向當地的稅務部門繳納一定量金額的土地的轉讓金,而商品房則是不需要繳納這些金額。
還建房與商品房區別之——交易稅費不同
土地為劃撥地的還建房在交易過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沒有這筆費用。
總的來說,還建房具有可以買賣的指標但不能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買賣,因為其土地屬于集體,比如拆遷時是以村為單位,土地歸村有而不屬于個人。這類房子在交房時是不能馬上辦出兩證,只有在兩年或五年之內才能辦出房產證,而土地證除非由村委負責人去土地局進行分割成個人小證。因此沒辦法辦理產權證。
至于賣掉賣掉面積稍小的商品房,買入面積稍大的還建房,這個還是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而定,但由于還建房的特殊性,在交易過程中,還是會出現不少風險的。還建房是定向還建給被拆遷戶的,如何辦證和交易還沒有相關規定,非還建對象的交易是不受保護的,簽署的三方合同是不被法律認可的。如果確實要購買,要注意在三方交易合同中加入“賣方應全力配合今后的兩證辦理,如果違約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等違約約束條款。按照相關規定,即使這個三方交易合同沒有法律效力,也不影響違約責任條款的有效性。
商品房與還建房這兩種房子它們之間的差距是比較大的,就購買的安全性方面來說,購買商品房的風險要小于還建房,雖然在價格方面要貴得多,但是為以后的房子的所屬權的清楚,所以小編建議還是購買商品房安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