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時贈送客戶禮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促銷禮品贈送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一)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類型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希望幫助到你。
企業贈送客戶禮品時,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贈送客戶禮品時,是需要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 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0]57號)的規定,企業在年終慶典、業務往來和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的,對其取得的該項所得按照“其他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招待客人所送的禮品應按照“其他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客戶發放,贈送實物,需要扣繳個稅嗎
不需要。
《財政部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條 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擴展資料:
《財政部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相關法條:
第二條 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財政部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企業贈送客戶禮品時,是需要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這個所得稅是企業出還是客戶出?
首先,要確認是不是應該繳納個稅: 根據2019年12月18日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以及《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三、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贈送禮品是需要按偶然所得繳納個稅的,并且稅率是20%。 其次,要確認企業是否有代扣代繳義務
贈送客戶禮品,入帳業務招待費,需要代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贈送客戶禮品、抽獎獎品,對個人來說屬于偶然所得,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0%